发布日期:2010/11/19
尊敬的各纳税人: 根据市局要求,请各纳税按时填写上报《房屋、土地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盖好公章),于10月20日之前上交至各办事处。 填写注意事项:如是自有房屋请填写好产权证号,如是承租房屋请填写好出租方有效的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59294617 ;59294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