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受青浦区税务局第十三税务所委托,对你公司自有房产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请按照实际情况,参照下列要求,填写附件表格(选择符合实际的一种情况)。
一、填写要求
实际情况 |
《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
《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
无自有房产 |
只需填写纳税人名称、识别号 |
只需填写纳税人名称、识别号 |
有自有房产且自用 |
按照填表要求填写房产信息 |
只需填写纳税人名称、识别号 |
有自有房产且出租 |
只需填写纳税人名称、识别号 |
按照填表要求填写房产信息 |
同时存在自用及出租 |
按照填表要求填写房产信息 |
按照填表要求填写房产信息 |
二、报送要求
填写完成后,请将两张表格加盖公章,通过挂号信或快递方式,送达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 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水秀路318号
收件人: 林陆益 联系方式: 59282103
上海大观园经济城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