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办税人员实名信息更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30

各相关纳税人;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017年8月1日起,本市已全面推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根据市局要求,身份验证失败的办税人员应主动办理身份信息采集、验证和更正。你单位属本次办税员实名信息验证未通过企业(见附件一),请你单位必须在10月1日前通过办税服务厅对目前财务人员信息、办税员、购票员信息进行实名信息采集、验证和更正,并进行验证通过。否则你单位将在10月1日后无法办理涉税事项。
友情提醒;1、在录入办税员或购票员时务必是经常办理涉税事项人员且购票员必须是公司办税员
     2、在修改时请务必核实本公司财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是否正确如有差错请同时修改。(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我要办事-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变更操作)
    3、录入及修改人员必须是二代身份证件号码
具体财务人员、办税员及购票员实名更正操作手册见(附件二),请仔细阅读,备好CA证书后在网上办税服务厅按指引操作。
附件二:操作手册.zip
                             咨询电话;39780913、39780916
池志萍、杨雪芳
三税务所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