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税务所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告知书

      发布日期:2015/04/01

告知书

尊敬的纳税人:

      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开始,纳税人可以从上海税务网站(网址:www.tax.sh.gov.cn)“办税服务-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 如实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居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告》。申报表虽共有41张,但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凡涉及的,选择填报,不涉及的,就无需填报,纳税人可以在“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内按需打印报表。纳税人需要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审核或事先备案、事先申报的事项,应按有关程序、时限和报送材料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及时办理完毕。

     纳税人可以从上海税务网站“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栏”获得相关税收政策、业务流程、纳税申报表讲解等相关信息。纳税人还可以从青浦区税务局子网站(网址:www.qptax.sh.gov.cn)“办税服务”-“纳税人学堂”-“课件下载”栏目找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讲解视频。

     纳税人发生关联业务的,还应从上海税务网站下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客户端》,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和申报。发生资产损失项目的企业还需下载填报《上海市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客户端》。

     纳税人请自行下载《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认真阅读相关说明和操作要点,下载并安装.net framework2.0.——双击dotnetfx.exe。点击“下一步” (软件打开并联网时自动更新版本)——双击图标(笔状图标))打开运行——打开客户端后,双击左上角的“新增修改”—— 填写企业信息,录入纳税人代码,识别码等信息——双击新建(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选择企业的所属年度,以及征收方式和申报方式——选择查账征收,点击下一步,进入纳税人基本信息(查账征收企业),选择企业类型,符合您企业的各项打钩。填写完纳税人基本信息表,点击右上角的保存。保存您填写的企业相关信息,其中∗为必填项——查账征收企业录完纳税人基本信息之后,点击下一步,即可进入填写报表;

     选择核定征收,点击下一步,进入纳税人基本信息(核定征收企业),选择企业类型,符合您企业的各项打钩。填写完纳税人基本信息表,点击右上角的保存。保存您填写的企业相关信息,其中∗为必填项——而核定征收企业可以直接点击开始填报,进入报表填写环节。

     客户端申报方式的选择电子申报软件只接收申报类型为“正常申报”,申报类别为“年度汇算清缴”的申报记录,其余情况请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纳税人完成相关客户端的数据输入并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会执行保存、校验申报信息,保存成功、校验通过后导出申报文件(如:2014_310229123456789.hsqj)通过网上电子申报企业端软件(eTax@SH)上传数据,自行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并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纳税申报资料。其中:

查帐征收企业,应按照《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送资料清单》(见附件1)勾选应报送的资料;

核定征收企业,应按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送资料清单》(见附件2)勾选应报送的资料;

外省市总机构在沪分支机构,应按照《外省市总机构在沪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送资料清单》(见附件3)勾选应报送的资料。

纳税人存在事后报送资料类事项的,还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见附件4)

纳税人应在5月31日之前办理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结清企业所得税税款。各企业务必在汇算清缴申报表及其他报送资料上加盖公章并签字,并于2015年4月30日前将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纸质资料送至税务所。

第十三税务所

2015年3月20日

附件1: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送资料清单(3月30日).doc

附件2: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送资料清单(3月30日).doc

附件3:外省市总机构在沪分支机构报送资料清单.doc

附件4:常用事后报送资料类减免需提供资料.doc

附件5:上海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2015版,适用2014年度)操作手册.doc